1、“于”,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
2、“于”的本义为超过。
3、《说文解字》:“于,於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象气之舒。
5、”“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
6、“于”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
7、“与”,是会意字。
8、“与”,小篆字形,“一、勺”合起来(勺即酌,以物与人不问所欲,当斟酌而为之),表示赐予别人东西。
9、“与”,从与(yǔ,给予),从舁(yú,共同抬起),二者合起来表偕同、朋友。
10、“与(与)”的本义是赐予、施予、给予。
11、清代陈昌治刻本《说文解字》:“与,赐予也。
12、一勺为与。
13、此与与同。
14、”另有:“与,党与也。
15、从舁从与。
16、”虚词“与”是假借字,可作为介词、连词和副词。
17、作连词的“与”,从先秦开始没有大的变化。
18、介词“与”,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如“使”、“将”等义,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
19、副词“与”是“举”的通假字。
20、“与”在结尾部分做疑问词时通“欤”,表示反问或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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