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重点对5起扬尘污染及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案例进行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例一 宁夏某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行政处罚案
2022年11月11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宁夏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厂区内露天堆存了砂石和混合料,未设置相应围挡且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案例二 石嘴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
2023年1月4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石嘴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西北侧露天堆存约有1万吨硅石矿,在堆存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防治粉尘产生的措施,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案例三 宁夏某矿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行政处罚案
2021年12月12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执法、监测人员对宁夏某矿业有限公司1#、2#回转窑排放口烟气、燃煤锅炉排放口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报告显示,回转窑烟气排放口、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分别超标0.355倍、39.713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50万元罚款。截至目前,经复测企业烟气污染物已达标排放。
案例四 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行政处罚案
2021年10月24日,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执法人员在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5号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经采样显示5号排放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超标3.6倍和1.3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40万元的罚款。截至目前,经复测该企业烟气污染物已达标排放。
案例五 宁夏某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行政处罚案
2022年12月23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和监测人员联合对宁夏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经监测该公司九单元气液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超标0.44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截至目前,该公司对项目配套废气治理工艺及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经复测,气液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已达标排放。(记者 李 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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